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行、湖州银监分局加快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促进湖州金融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拓展各类金融业务。加强长三角金融合作,推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私人银行、券商直投、信托投资、汽车金融等业务在辖内的开展,积极参与合作开发跨机构、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业务。开展并购贷款试点,为企业并购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对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我市内河航运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有选择地为自由码头的企业提供非标准仓单质押和各类供应链融资金融产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审慎推进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分担试点,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融资担保难。推广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应用,促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稳步发展。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扩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率。积极争取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为辖内涉汇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提供新途径。
  (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依托长三角内跨区域、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辖内支付清算体系,促进湖州地方法人机构签发商业汇票在长三角区域内的流动,促进本地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和推广。大力发展电子交易,提高特约商户的普及率和持卡消费率,适应世博会期间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并承接世博的辐射效应,进一步促进辖内银行卡支付环境的改善。加强外汇服务与管理,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发市场避险交易品种,发展外汇衍生金融业务,有步骤地推进离岸外汇业务,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推动辖内企业境外投融资。规范发展中介服务,加快发展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培育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其在促进产业资本流动、多渠道吸引民间资本、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作用。
  (七)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为载体,整合金融、工商、税务、海关、质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完善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打击洗钱、逃废金融债务、金融欺诈、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地下保单和非法外汇交易等非法机构及非法活动,维护市场秩序。适应长三角金融合作创新的需要,建立和畅通长三角区域范围内各地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信息沟通和监管协作,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八)强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人才集聚优势,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制定吸引各类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配套措施,营造良好、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争取从上海引进一批金融管理人员,为湖州金融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搭建跨地区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在开放对接中学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业务管理经验,加大金融人才交流、培养、储备力度。搭建金融人才培训服务合作平台,进一步密切与上海各类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的合作,通过举办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风险管理、个人理财等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