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坚持统筹兼顾,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均衡性。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要把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跃升。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推动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强化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可实施性。“十二五”规划由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构成。要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统筹安排支撑总体规划实施的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有机对接。要对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系列关系全市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全面深化细化研究,突出针对性强的重大发展思路、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研究。搞好重点专项规划研究,坚持贴近群众生活,多为群众办实事,把总体规划落到实处。

  (五)提高规划的透明度。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规范规划咨询论证程序和要求,探索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咨询论证制度,确保规划咨询论证的质量和水平。

  二、认真做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总体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以5年为主,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

  总体规划要兼顾全面和重点、需要和可能,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预期性和约束性。要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充实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要完善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体系,特别是要通过增加民生方面的指标,把优先发展民生的任务落到实处;要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总控性地位,规划中涉及生产力布局的任务安排,都要严格遵循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区域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开发管制原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