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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逐步改善农村食品的交易环境和条件。紧密结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工作,开展创建绿色市场活动,积极建设乡、村“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以连锁配送的方式,把安全放心的食品及时供应到农村市场。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制订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客观、公正报道。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市食品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
  (二)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活动经验,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结合平安、和谐创建,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引导食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违禁投入品。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积极协助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推动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强监管部门之间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促进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推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向食品行业全面推行。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工作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围绕中心工作、热点难点和媒体曝光问题等开展督察暗访,通过督查督办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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