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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清洁生产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同时,由市经委、环保局组成清洁生产审核小组,负责清洁生产的动员、宣传、审核、验收等工作,具体负责列入市规模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各区经委、环保部门负责所属其它企业的清洁生产。
  四、总体目标
  2005年,重点做好清洁生产的动员、宣传、培训工作,同时分行业选择试点,通过试点先行,做好引导示范工作。“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全面推广清洁生产。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依靠技术进步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力争“十一五”末全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特别是大气污染物实现零增长,达到总量控制的目标,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废水重点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废气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
  五、工作任务
  (一)抓好清洁生产的示范和试点。在全市发电、采煤、洗煤、水泥、焦化、硅铁、电石、氯碱、玻璃、炼铁等12个产业产品中各选择1-2户企业,作为全市第一批清洁生产的示范和试点。上述试点单位不包括自治区试点和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
  (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是派人参加自治区和全国的清洁生产培训班;二是举办我市的清洁生产培训班;三是开好全市清洁生产工作会议;四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民参与的清洁生产宣传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培育具有较高素质的清洁生产队伍,形成全社会重视清洁生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公众参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局面。
  (三)抓好《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实施。原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编写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第二批),是我们开展清洁生产的重要政策和技术指导,今年和“十一五”期间,我们应积极推广这批技术,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
  (四)搞好清洁生产的审计、审核。加大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审计力度,分行业有重点地举办我市清洁生产审计培训班,实行清洁生产持证上岗。成立清洁生产技术专家组和审核咨询组,为企业及时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依法行政,开展清洁生产监督检查,发布清洁生产公报,促进我市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六、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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