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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秀山府办〔200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和市农委印发的《重庆市200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免疫注射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5日。

  二、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春防工作的重要性

  春季历来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我县今年又有出栏500万只土鸡的任务,当前正是全县畜禽补栏高峰期,畜禽产品调运频繁,2008年秋季免疫抗体水平回落至有效保护点边缘,加之我县是两条候鸟迁徙路线的交汇点,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风险加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增强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到动物重大疫病可能给畜产品数量、质量安全、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造成的巨大危害,要充分认识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打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控工作任务和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春防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认真执行政府对本地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负责辖区春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以及落实防疫经费等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预防注射,要将防疫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将落实情况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乡镇要采取板报、标语、专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动物防疫法》,让养殖场(户)充分了解在动物防疫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增强其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自觉性。要认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动物免疫、消毒等实作培训。

  (四)落实防疫经费

  按照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和将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规定,各乡镇要做好动物防疫人力需求、相关物资、经费的测算工作。一方面,结合常年免疫和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任务量,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规程要求,落实动物防疫人员数量。另一方面,结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认真落实好购买各种防疫物资(除市、县财政解决的防疫物资外,如:酒精、药棉等)、免疫应激反应死亡补偿等经费。

  (五)全面消毒,规范免疫程序,确保免疫效果

  全县统一按照市农委印发的《重庆市2009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结合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2009年春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秀山防动办发〔2009〕4号)执行。动物防疫人员在实施免疫时,要严格按照规定部位、规定剂量进行注射。对所有畜禽圈舍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消毒,在免疫注射后,要叮嘱农户加强观察,一旦发生较严重应激反应,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或向防疫员报告,防疫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诊断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应激反应死亡率,提高防疫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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