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民爆物品安全。加强对民爆物品经营、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的严密监控,落实人防、技防、犬防措施,严格民爆物品流向管理;运输、使用环节要重点落实交接、领取、清退等制度,严防民爆物品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加大对非法制售、私藏民用爆炸物品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全年要组织不少于三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对涉及爆炸物品的全方位、全过程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9、特种设备安全。对县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依法进行查处,坚决不允许带病运行,特种设备的定检率达到80%。加强对各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10、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同时,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旅游、学校、水库、电站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坚持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实。
(二)细化任务,严格奖惩。要逐级分解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年度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和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严格工作考核和奖惩。各乡镇和部门要把目标责任书层层签到企业、村组、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一盯一”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把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管理范围,把督事、查人、考纪有机结合起来,与年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对安全监管干部的政治、经济等人文关怀制度,对优秀安全监管干部给予重用,在政治上给予特别关怀;对安全监管人员实行安全监管岗位补贴。
(三)严肃纪律,严格追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一把手重特大事故“问责制”。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查处,严肃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