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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公布不及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一些单位未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子网页)上公布。例如市新闻出版局2009年1-9月产生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115条,但只上网公布9条,最后更新时间是2008年10月29日,近一年时间未更新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2008年以来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未更新公布。市广播电视局未按“六要素”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保税区管委会网站未按要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工作滞后。例如市经委、监察局、城管执法局、国有房产管理中心、高新区管委会、畜牧兽医局、台办、工艺美术办、老龄委、福州电业局、煤气公司等至今未按规定完成2003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报送工作,致使多个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出现空白。市城乡规划局2009年1-9月产生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716条,但截至9月30日只报送市档案馆51条。市物价局2009年1-9月产生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305条,但只报送市档案馆31条。市广播电视局2009年1-9月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2条,但一条都未报送市档案馆。

  3、个别单位仍不按规定要求报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报送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电子目录及交接文据等要素不齐全,报送格式不规范,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没有同步报送等,使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接收整理工作受到影响。

  4、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不够认真负责。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按统计指标要求填报统计报表,敷衍应付,致使统计数据较为混乱。部分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未对本辖区内各公开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地核实、分析,只是简单地汇总上报,出现统计报表多次被退回修改的情况,影响了全市报表汇总上报省政府办公厅进度。

  三、整改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应立即对照检查,尽快更新公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争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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