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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34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的通知
(浙财采监字〔2009〕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对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予以延续,有效期限为三年。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我厅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在延续的资格范围内,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资格级别

代理业务范围

1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07号511-516室

朱之夫

0571-85303117

乙级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2

诸暨市天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3号

张晓光

0575-87239658

乙级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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