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的通知
(浙财采监字〔2009〕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政府采购法》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对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予以延续,有效期限为三年。请各有关单位按照《
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和我厅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在延续的资格范围内,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延续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资格级别
| 代理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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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07号511-516室
| 朱之夫
| 0571-85303117
| 乙级
|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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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诸暨市天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3号
| 张晓光
| 0575-87239658
| 乙级
| 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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