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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违章设置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违章设置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9]44号)


清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违章设置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违章设置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加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提升市容市貌品位,是贯彻落实我市城乡清洁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切实按照《清远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清府办〔2009〕36号),做好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清远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清理整顿和依法规范相结合、短期整治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开展对违章户外广告设置的清理整顿工作,形成管理规范、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美观和谐的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区户外广告违章设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显秋 市规划局副局长、市城监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
  陈志锋 市城监支队副支队长

  冼 (钅+监)洪 清城区城监局局长

  万  军 市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
  向建强 市城监支队

  吴祖勤 市城监支队

  任惠民 市城监支队

  郝喜来 市城监支队

  刘  劲 清城区城监局

  林清华 清城区城监局副局长

  (二)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行动小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向建强 市城监支队中队长

  副 组 长:林清华 清城区城监局副局长

  责任范围:凤城街办上廓中队、南门中队辖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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