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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延续东阳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忠信堂萤石矿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延续东阳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忠信堂萤石矿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1071号)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浙江省东阳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忠信堂萤石矿采矿权延期的请示》(东土资〔2009〕254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浙江省东阳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东阳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忠信堂萤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3300000420286),有效期 2004 年12 月至2009 年10 月。

  鉴于来文所述原因,同意东阳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忠信堂萤石矿采矿权延续至2010 年12 月。请你局与采矿权人就采矿权延续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并通知采矿权人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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