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2006]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现将《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所属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检测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检测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厅年度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为主线,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义务为基本内容,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监督行为,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一、质量监督
总结谋划提高住宅质量新举措,启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增加质量巡查频度,完善诚信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监督覆盖率稳定在99.8%以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应备案工程备案率达到90%以上,确保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
1、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持续提高。适时召开全省提高住宅质量工作现场交流会,总结过去5年全省提高住宅质量经验,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编写全省提高住宅质量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目标和措施,促进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持续提高。继续开展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创建精品工程,对拟申报国优奖、鲁班奖的工程早确定、早跟踪、早服务,进一步增强创优工作的有效性。
2、加强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结合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内容新、科技含量高的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突出抓好监督覆盖率和监督质量,务求开好局、起好步。首先,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各地开展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情况的检查,督促各级质监机构尽快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力求把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覆盖到每项工程;其次,上半年选定一个起步早、行动快、效果好的市级质监站,作为全省实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领头羊”和突破口,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并辅以《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要点》的培训,带动全省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监督质量的提高,从施工、检测、验收和备案等环节切实把好建筑节能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