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城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指南》的通知
(鄂建[2006]8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城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部组织制定了《
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城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指南》(以下简称
《指南》),并于2005年12月16日以建质[2005]228号文件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我省相当部分的城镇地处山区或丘陵地区,属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
《指南》对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岩土工程控制、已有斜坡的调查评估与安全管理、新建斜坡工程的管理、斜坡的安全维护以及斜坡的应急抢险等制定了具体明确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城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建设安全的有效监管,及时防范与缓减地质灾害对公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与影响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现将
《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