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至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本市选择安徽六本食品有限公司、阜阳快乐面粉有限公司、阜阳海泉粮油工业公司三家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在地原则,由市普查组进行执行统计情况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市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刘绍太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农委、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农发行、粮食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向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粮食局,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数据汇总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
市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全市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汇总上报本辖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登统表,并将省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辖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抽查、复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及办事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市直和县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4月3日前,中储粮直属企业负责向监管范围内的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存储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详细资料;县粮食局负责向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存储点的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库存统计报表,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详细资料;安徽省粮食集团公司、中谷集团安徽粮油有限公司负责向粮食存储地的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存储点的商品粮库存统计报表;各级农发行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存储库点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