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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3.精心打造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等6条"星光大道"。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笋岗路、南海大道、大运会主场馆周边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和中间绿化带悬挂LED满天星、氦气球灯、大运五彩系列灯等灯光饰品,并对花丛、灌木的自然形态进行艺术化景观处理,营造"星光大道"的景观效果。2010年春节前,完成"星光大道"试验段的建设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和南山区、龙岗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落实五项保障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督查督办保障措施。

  成立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王荣代市长担任总指挥,吕锐锋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张思平、李铭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各区区长、新区管委会主任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局、监察局、审计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口岸办、法制办、工务署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吴子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监察局和交通运输委分管副局长(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负责对本计划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向指挥部汇报督查结果。对提前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责成该单位向市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各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情况列入2010、2011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建立督查制度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报道,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行动指挥部和办公室,区长(主任)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

  (二)环境卫生保障措施。

  1.2010年春节前,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清洁深圳百日专项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落实环卫全覆盖式管理,改善口岸、公路、铁路、预留地、待建地、建筑工地、河道、海域的卫生状况。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

  2.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推行新型垃圾收运系统,研究实施各区财政负担垃圾转运站运营经费、对物业小区垃圾进站转运免收费措施;督促物业小区对垃圾桶屋(点)及垃圾收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市政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规范和更新公厕导向标志(标识),增加大运会场馆、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的公厕供给;改造、购置环卫工具房和垃圾箱,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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