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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以上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的内容包括:丰富植物花色品种、更新完善行道树、修复基础设施、加种荫生植物等。2010年春节前,市城管局要推出一条景观节点绿化升级改造示范路,2010年8月底前全市要完成50%以上的升级改造任务,201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消除黄土裸露现象,全方位提升我市园林绿化水平。市城管局负责白石路、北斗路、益田路、泥岗路、福强路等51处黄土裸露整治约17万平方米;盐田区人民政府负责对盐田港后方陆域明珠道、永安路沿线的黄土裸露整治;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南海大道、深南大道南山段、南光路、月亮湾大道等24处黄土裸露整治约3.8万平方米;宝安区人民政府负责新安二路、流塘路、107国道等38处黄土裸露整治约81.2万平方米;龙岗区人民政府负责环城南路、发展路、盛宝路、新塘街等312处黄土裸露整治约62.8万平方米;光明新区管委会负责上村社区北环路旁、光明社区广场路南侧等5处黄土裸露整治约2万平方米。

  此项工作2010年8月底前完成。

  3.参照深南-新洲立交转盘的自然生态模式,宝安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广深高速公路宝安出口和鹤洲出口立交桥转盘、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深南大道沙河西路立交桥转盘、龙岗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坂田龙景立交桥转盘(布龙公路与南坪快速路交汇处)、光明新区管委会负责对公明中心区回旋岛(建设路与长春路交界处)、坪山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深汕高速坑梓出口立交桥转盘的绿化进行改造,并大量加种8月份开花灌木。

  此项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

  4.在主干道沿线和比赛场馆周围对条件允许的物业进行屋顶绿化和墙体垂直绿化,各区负责建设1-2个绿化示范点。同时通过开展评比、奖励等活动,积极发动、鼓励和引导业主开展阳台绿化、窗台挂花和屋顶绿化。

  此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2011年7月底前完成。

  (三)大运场馆环境美化工程。

  对新建大运场馆要配套设计建设园林绿化、灯光夜景设施,对纳入大运会比赛或训练的原有体育场馆进行整体环境美化,从绿化、雕塑、小品、水面、灯光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建设,营造各个大运场馆的不同特色,白天体现建筑环境和谐之美,夜晚展示璀璨灯光夜景,打造出区域性视觉中心和景观亮点。

  新建场馆的环境配套工程由场馆建设单位负责;市体育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福田体育公园、罗湖体育馆、市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周围的灯光夜景完善提升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其他原有场馆的环境美化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此项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

  (四)市政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工程。

  新建一批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的设施及景观水平,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所有公园安排摆设花坛、设置鲜花造型,营造热烈祥和的喜庆气氛。所需经费按照市区政府事权划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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