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艺术院校的附中毕业生、艺术专科学校的中专毕业生及具有相关学历证书者。
2.接受正规专业学习满3年。
3.参加五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
(二)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参加四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艺术院校专科以上在校学生或具有相关学历证书者。
4.在本职业工作满7年。
(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
2.取得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作满2年,参加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艺术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文艺院团四级专业演员或具有相关资历者。
4.在本职业工作满12年。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个人或单位集体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11月 15 日结束
(三)报名地点
1.重庆市文化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联系人:汤华英;电 话:63830461。
2.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联系人:孙 伟;电 话:65363686。
3.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联系人:张 碚;电 话:68367672、68253183。
4.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联系人:伍三国,电 话:65111909。
5.重庆市钢琴学会
联系人:高 峰;电 话:63732886。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文化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件复印件。
(二)携带6张二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照。
九、鉴定前培训事项
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鉴定前的复习培训工作,文化行业职业资格定点培训机构将开办复习培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11月
(二)培训地点
1.音乐类培训
(1)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文化行业职业资格定点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