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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协会服务收费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协会服务收费的通知
(湘价服[2009]143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等九部委《关于印发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你局对本系统八个省级协会服务收费清理情况,现对八个省级协会服务收费进行规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从事社团登记证上规定的服务,应坚持自愿委托、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和服务有偿原则,接受委托并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方可向委托方收取服务费。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不得收费,也不得借助行政职能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规范协会服务收费行为,明确收费标准

  (一)技术服务。由专家(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含局机关公务员)提供有关标准信息咨询、标准制定、产品标准水平评审;防伪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包括资料审查、新产品应用、信息咨询;帮助新建企业建立质量体系,进行专业技术扶持;帮助企业建立计量检查体系,进行计量技术服务;开展产品和服务用户满意度指数调查等服务。

  (二)技术咨询。由专家(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含局机关公务员)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计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咨询;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产品防伪技术推广应用、质量检验技术法规以及重大课题(项目)的咨询;采用国际标准、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标准化科技创新的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按照完成服务所需专家人日数和每个专家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收费。专家人日数根据服务项目的服务规范、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专家人日收费标准根据专家专业技能水平、服务质量等分别确定,一般为中级职称的每人每天150-200元,高级职称的每人每天300-400元。

  (三)技术评审。由专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获国家、省评审员资格人员,不含局机关公务员)按国家标准或在国家批准的评审项目范围内进行评审,出具客观真实的评审报告,对鉴定评审结果负责。

  1、特种设备资质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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