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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民用煤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民用煤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武工商公〔2004〕7号)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为维护我市生活用煤市场供应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购好煤,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煤炭市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煤炭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近来,我市煤炭市场出现的以假充真、短斤少两现象直接影响到市民生活用煤。为保证市民的正常生活用煤,维护群众利益,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来认识,用实际行动来维护群众利益。

  二、强化措施、明确职责

  各单位要将煤炭市场监管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对群众投诉的煤炭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调解解决;对无照经营煤炭要坚决取缔,对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查处。

  三、积极配合、相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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