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南昌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洪办发[2007]15号)
为贯彻南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在我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文)及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国信办[2006]10号文)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高度重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已逐渐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国内竞争的一个重点。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开发利用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我市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发展信息资源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二)进一步增强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紧迫感。近年来,我市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初具规模,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分布在各县、区、部门、各单位、各地区信息资源总量不断增加,质量逐步提高,在现代化建设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当前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相对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困难、重复建设、重复采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滞后,公益性、公共性信息资源管理协调服务机制不完善;农村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发展缓慢,对农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不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低,产业规模较小;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对不良信息的综合治理亟待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化体系需要完善等。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必须担负起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重要责任,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当作今后一段时期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