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诚信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诚信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鲁经贸办字[2006]345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贸易办(局)、财委(办),济南市贸易服务局,枣庄市服务业协调办公室,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意见》(鲁发[2003]8号)文件精神,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诚信山东”信用信息系统基础上,利用中国铁通山东分公司和中国网通山东分公司通讯平台的资源优势,共同建立了面向社会服务的山东诚信查询系统(以下简称:诚信查询系统)。为进一步做好诚信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诚信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诚信查询系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诚信山东”建设的意见》(鲁发[2003]8号文件)的具体体现,是“诚信山东”建设工作的深化和延伸,是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
  诚信查询系统充分利用《诚信山东网》以及中国铁通山东分公司和中国网通山东分公司电信通讯平台的资源优势,为全省企业建立的集互联网、语音电话、短信为一体的立体信息网络及全省统一的诚信信息查询平台。它的建立将为政府、社会、企业搭建起一座方便、快捷、透明的诚信信息沟通桥梁,为社会及企业提供全省企业诚信信息的查询服务。
  加入诚信查询系统的企业,可以通过全省统一的“诚信山东”信用信息系统,使用语音查询平台:4007080808或4006180808(全国拨打只付市话费)、互联网查询平台:www.sdcredit.gov.cn、短信查询平台:9500800,面向社会展示我省企业的诚信信息,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各市、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诚信查询系统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造必要条件,积极推动诚信查询系统的使用、推广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诚信查询系统的使用、推广工作
  诚信查询系统的使用、推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各市、各部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1、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的原则。各市、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以诚信查询系统使用、推广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和企业的诚信信息资源,建立起与《诚信山东》信息网省级平台互连互通的诚信信息数据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