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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开展“感恩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通过鼓励和动员学生开展为父母多做事,对父母多说知心话,为父母过生日,为父母揉揉肩、捶捶背、洗洗脚,帮父母做饭洗衣等,使学生懂得父母的艰辛和不易,培养学生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情。
  (三)感激老师的辛苦教诲。以学校的名义动员学生向老师献真情活动,通过如写一封信,谈一次心,做一张贺卡,献一束鲜花,送一句话等真挚朴实的方式,来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四)感激同学的真诚相助。通过开展以“同学如手足”、“牵手同学、共同进步”等主题活动,以及给身边同学做一件有益的事,给班级(团支部)做一件有益的事,掀起同学之间互帮、互助、互学、互进的热潮,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感情。
  (五)感恩自然的伟大赐予。开展爱护自然,爱护环境的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美化、绿化校园,组织每一个学生主动植一棵树,养一盆花,保护一片绿地,自觉成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志愿者。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4月)
  各市、县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感恩教育”的通知和实施方案,组织各中小学校以“感恩”为主题,利用每周升国旗仪式、主题班(团、队)会、黑板报、宣传版、校园网站、橱窗等方式,悬挂感恩教育主题条幅,张贴《感恩教育活动倡议书》,组织和动员学生了解“感恩教育”的相关内容,为全面开展“感恩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10月)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感恩教育”同庆祝建国60周年和全国第6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全面组织实施“感恩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感恩教育”主题班会(团队会);组织一次“感恩教育”演讲比赛;开展一次“感恩教育”征文比赛;组织一次“感恩教育”演讲比赛;组织一次向老师献真情的“感恩教育”系列活动;组织一次“感知父母恩”系列活动;组织一次“我为同学做一事”系列活动;开展一次“从我做起,爱护一棵树、一片草”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2月)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感恩教育”活动结束后,要组织各中小学校进行总结,并组织开展全县“感恩励志小标兵”评选活动,对“感恩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评为“感恩励志小标兵”。
  2.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和学校总结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感恩教育”活动的成果,形成书面总结,作为2009年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的重要内容报省教育厅。我们将对组织措施得力、活动成效显著的市县教育部门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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