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涉税中介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税务中介机构作用,提升纳税人办税水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工作质量考评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查处损害纳税合法权益行为。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主动引入纳税人和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优化纳税税服务是地税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把纳税服务摆到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和落实机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各级地税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能部门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办公室、法规、税政、人教等部门以及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基层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相关事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协作工作机制。
(三)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各级地税部门要根据省地税局统一部署,围绕规范“一个大厅”、完善“两个平台”、健全“三个体系”、履行“四项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要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层层抓好落实,共同把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坚持把纳税服务与地税部门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一要紧密结合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坚持收“服务税”,促进组织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要紧密结合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征管基础;三要紧密结合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政风行风建设等,把纳税服务真正融入税收管理全过程。
(五)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级地税部门要不断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监督,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一是科学组织实施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强化内部监督考核。省地税局按年度组织开展纳税服务考核检查,适时组织内外部检测评价,不断健全和落实纳税服务责任制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地税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突出日常检查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外部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优势,建立和完善纳税人和第三方评价工作制度,积极采取第三方调查、背靠背测评、异地交叉暗访等措施,全面了解纳税服务的真实状况,监督服务规范的正确执行,确保各项服务措施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