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引的通知
(粤卫〔2005〕19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直、部属、部队驻穗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厅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各地做好流感样病例暴发处理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广东省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引(试行)
流感样病例是常见的一类以发热为主的呼吸道感染疾患,流感监测就是通过监测特定单位流感样病例的消长来反映流感的流行趋势的症状监测。医疗、疾控机构日常工作中常面对某一特定场所短时间内出现流感样病例聚集的情况,为规范其报告及处理,特制定本指引。
一、暴发疫情的报告
(一)相关定义
1、流感样病例:发热(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
2、流感样病例暴发: 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如一个中小学校一周内出现15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二)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1、疫情发现
(1)在下列情况下,学校等有关单位应向所在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①符合暴发定义。
②监测单位发现流感样病例明显超过历史同期水平(20%)时;
③发现某一流感样病例有病、死禽接触史,或发生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点出现流感样病例。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学校、托幼机构、医院等单位建立流感样病例报告信息沟通机制。
(3)在流感流行季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开展流感样病例主动监测,以早期发现暴发疫情。
2、疫情报告
(1)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发现符合本指引规定的暴发疫情,应在调查核实后24小时内,填写《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附表1),同时按照要求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录入上报。
(2)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的进程中,可以随时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首次报告进行相应的更正。在暴发疫情控制后一周内,对首次报告进行最后更正。
(3)如果该起暴发疫情符合《
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3版)中规定的流感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报告内容
首次报告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单位、疫情报告时间、疫情发生地、疫情发生单位概况、接到报告的发病数及病例分布情况等;更正报告包括末例病例发病时间,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例的年龄分布、发病时间分布、发病班级分布,环境状况(通风、洁净情况、个人卫生习惯),采样情况,检测结果,疫情性质等。具体见《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
二、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
现场工作包括核实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标本、收治隔离病人、评估疫情、建议采取具体控制措施,必要时指导学校进行重点场所、物品的消毒,人群免疫或药物预防等;涉疫单位(部门)应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所需资料,落实有关措施,安抚患者家属情绪、合理调整生产、工作及教学计划,控制疫情,稳定社会,执行政府必要时下达的停课或停业行政决定。
(一)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例病例发病时间,发病人数,发病者的年龄、班级及时间分布、环境状况、近期活动情况等。
1、要求涉疫单位提供的基本资料
(1)涉疫单位基本情况
①单位名称;
②地址;
③报告人;
④联系方式;
⑤涉疫人口数;
⑥教学/生产活动形式(如学校全日制、夜校和寄宿等);
⑦全校或部分单位的名册及单位的平面图、示意图(注明工作住宿分班级、部门、楼层、区域)。
(2)事件的基本情况
①事件的起始时间;
②规模(发病数和住院数);
③主要症状、体征,病情、病程,检验结果(X光、血象);
④医生诊断或印象;
⑤治疗情况和效果;
⑥目前病人状况及去向;
⑦接触者健康情况等。
2、进一步调查
(1)患者详细资料:根据《流行性感冒病例调查一览表》(附表2),明确病例三间分布;
(2)该单位近2周考勤记录、因病缺勤情况;
(3)事件发生前一周及发生后单位内外活动情况;
(4)环境状况(通风、一般清洁状况、宿舍情况);
(5)必要时收集其他流行病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