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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区县(市)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为体现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区、县(市)均建立了行政决策机制,构筑了群众参与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政府依法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体系。一是建立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各区、县(市)将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专家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评估论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决策跟踪反馈、决策责任追究等行政决策制度纳入政府工作规则的范畴。下城区围绕“如何加快推进北部地区城市化进程”主题,召开各类座谈会33次,撰写23份不同专题调研报告,形成了《下城区北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为政府制订“加快推进北部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决策参考。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各区、县(市)均明确了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萧山、余杭、拱墅、临安、建德、桐庐、淳安等区、县(市)积极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的新路子,临安市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基层联络员制度。三是实行重大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各区、县(市)在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决策之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咨询或座谈论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拱墅区在背街小巷改善工程、运河综合整治保护工程、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工程等决策前,多次征求了专家学者、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的意见;余杭区在编制“十一五”规划、作出建设法治余杭等重大决定前都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和合法性论证等程序。四是深化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富阳市建立了富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淳安县明确规定,凡县政府、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基层事业单位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萧山区对原有政府门户网站、机关内部网和办公自动化网络进行资源整合,建立了新的综合门户网站,设立了区情数据库、政务信息公开等窗口;下城区建立了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政策,通过《信息总汇》、《下城报》等期刊和报纸向社会通报,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由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政情通报会,加强政府与市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建德市推出市长在线访谈节目,回答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创新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各区、县(市)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及司法监督的同时,强化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政府层级监督、监察审计专门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萧山区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在全省首创行政处罚案件同步报检察机关备案制度,2006年已对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1700余件案件进行了备案,对人民检察院提出追刑的司法建议及时予以采纳;建德市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之先河,2006年共有5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庭率、胜诉率达到100%,《法制日报》、《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等多家报纸对此予以报道;拱墅区政府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开展日常监督,针对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及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全年发出2份《法制建议书》并予以纠正落实;临安市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制度、疑难案件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按时结案归档制度、复议决定履行跟踪调查制度、行政复议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弥补了行政复议书面审理方式的不足,增强了行政复议的实效;桐庐县创新整合,将分散的监督资源通过联席会议形式集中实施,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会议以县法制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县法院行政法定代表人出席应诉、县检察院以罚代刑、县监察局以罚代纪为载体,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难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共同探讨、研究和交流,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淳安县积极探索实施复议案件立案前协调机制,加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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