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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等单位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及时收集各专项小组工作进展信息,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4、及时催报各部门专项行动的有关报表、阶段性总结、督办案件等,并按要求进行汇总、上报。
  5、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
  组 长:林兴忠(县卫生监督所)
  副组长:陈建民(县公安局)
      汤陈新(县卫生(计生)局)
  成 员:季晓东(县监察局)
      郑剑锋(县科技局)
      柳伟忠(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毛玉海(县工商局)
      刘希平、姚健、柳晓忠(县卫生监督所)
  主要任务:
  1、围绕专项行动工作内容、重点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学科研机构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审批行为;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
  3、做好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查处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问题严重的非法行医行为和机构进行重点督查。
  4、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
  5、配合工商部门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建设。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7月至8月)为宣传教育和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门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和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无证行医和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多发生于农村和城郊结合部,聘用非卫技人员和出租、承包科室等多发生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本次专项行动必须从基层抓起。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调查模底(2005年9月)。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代表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落实本次专项行动的任务;组织对本县非法行医情况的摸底调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周密制定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整顿和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县卫生局特别要从源头把关,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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