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部分国有房产调配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解决政府有关单位的办公场所,方便群众办事,经县政府2005年度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国有房产进行调配使用,现将调配使用方案通知如下:
一、资产调配情况:
(一)县风景旅游局安排在原物资局办公楼办公。
(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排在县医保处办公楼办公,县医保处迁至统筹办办公。
(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妇联、团县委(含青少年宫)安排在商业大楼(钟楼处)办公。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的物价事务所集中到发改局办公。
(五)景宁大酒店、县农办培训中心大楼由县政府国资办负责收回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