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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新区(含耀州区)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新区(含耀州区)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投资〔2005〕882号)


铜川市计委:
  你委《关于上报铜川市新区(含耀州区)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铜计发[2005]2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提出的该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
  二、同意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该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三、同意该工程标段划分意见。
  四、同意招标方案提出的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同类工程经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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