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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麟游县九成宫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麟游县九成宫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5〕879号)


宝鸡市计委:
  你委《关于上报麟游县九成宫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宝市计农字[2005]186号)文件悉。经研究,现将麟游县九成宫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麟游县九成宫镇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实施,将对进一步改善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增强小城镇综合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永安路路基及路面硬化、照明工程,长969.8米,宽26米。永安路给排水工程,敷设供水管道(DN150-200)1070米,污水管道(DN300-600)900米,雨水管道(DN600-800)900米。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用房800平方米,交易大棚12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89.47万元,其中道路工程288.48万元,照明工程35.88万元,给水工程43.36万元,雨水工程38.51万元,污水工程35.82万元,交易大棚及改造工程97.01万元,其他50.4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200万元,市县配套100万元,镇自筹28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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