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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注重的重点工作

  (一)注重提高案件主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案件主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关键核心。案件主办人员在撰写“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过程中,要克服畏难情绪,认真负责,勇于实践,增强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心。

  (二)注重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是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重要前提。要针对“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果”五个方面有计划地开展调查取证,防止随意性。证据的收集应当满足违法事实的认定并根据违法事实加以取舍;证据的提取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的审查应当强调关联性,证据链完整并能相互印证。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三)注重法律论证。法律论证是 “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集中体现。“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展开深入透彻的论证说理,客观公正地适用法律,使当事人释疑服罚。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案件事实运用法律原理进行分析论证,主要在违法与合法、情节轻重与危害大小这些核心问题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逻辑严谨、论证周密、说理充分。

  (四)注重写好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的基础,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事实和法律、实体和程序、过程和结论等问题的全面的、综合的反映和体现。只有以全面的、详细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为基础,才能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提供条件。案件主办人员要认真写好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提供扎实基础。

  四、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消除顾虑。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首先要解决认识的问题,消除顾虑。要教育、引导办案人员,从践行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提高机关效能的高度来认识、开展这项工作。要克服言多必失,文书越笼统越好的错误认识;克服自满自足,自找麻烦的错误认识;克服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的错误认识。办案人员要自觉增强信心,自觉锻炼,自觉实践,认真写好每份行政处罚文书。要不断提高文字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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