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方法和步骤
“项目突破年”活动,要全面动员,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具体步骤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2009年1月至2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项目突破年”活动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全市2009年100个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出台印发有关配套政策文件,召开全市“项目突破年”工作大会,全面安排部署“项目突破年”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各县(市、区)、聊城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按照“项目突破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在2月底前,制定落实“项目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报经市“项目突破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至12月)。市、县分别成立“项目突破年”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抽调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经费等。建立和完善“项目突破年”的有关制度和考核实施办法,每月召开“项目突破年”活动例会,制定“项目突破年”活动工作计划,编制工作进展专报,对项目建设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项目突破年”工作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每半年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观摩检查评比,将评比情况通知帮包负责人和项目单位;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圆满或超额完成“项目突破年”的各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对2009年全市“项目突破年”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上级扶持项目资金情况、100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筛选论证准备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在“项目突破年”活动中,取得成绩显著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研究建立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成果。
四、“项目突破年”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项目突破年”活动提供组织保障。成立聊城市“项目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领导全市“项目突破年”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资金、土地、规划、环保等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突破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重点建设项目调度、督查管理、通报总结和考核等项工作,建设、交通、国土、环保、规划、农业等有关部门作为重点联系单位,明确主管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都要成立“项目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项目突破年”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责任。同时,成立工作机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有机整体。建立重大项目直报制度,一般问题随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直接上报市委、市政府,做到立说立行,特事特办,解决问题不过夜。对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档案和市级领导帮包负责的管理办法,对100个重点项目中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46个大项目,每个项目都明确了市级帮包领导,以确保重大项目的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