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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二)查改并举,同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随机抽查,不留死角。各检查组除对文件要求的受检单位进行检查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单位、场所进行检查;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等相关事宜,由各检查组副组长单位具体负责安排。

  (四)及时汇总,上报情况。各检查组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并将检查工作总结连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表》,务于2月6日和3月25日前,分两次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检查组副组长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名单于1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聂广义、柏春雨、杜宁,联系电话(传真):3105808。

  附件:1、市政府安全生产检查组分组情况

  2、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表

二○○九年一月一日

  附件1:
市政府安全生产检查组分组情况

  1、烟花爆竹组

  组 长:孙兆林

  副组长:刘旭东

  成 员:市安监局2人,市公安局1人

  受检单位或区域:连山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及连山区、龙港区烟花爆竹零售摊点

  2、危险化学品组

  组 长:崔枫林

  副组长:张荣桓

  成 员:市安监局2人,市总工会1人

  受检单位:龙港区,锦西石化分公司、锦天化、锦化化工集团等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

  3、民爆组

  组 长:李怀瑜

  副组长:申海青

  成 员:市公安局2人、市安监局2人

  受检单位:建昌县,锦山、锦华、八家子炸药厂、凌河化工厂

  4、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组

  组 长:敖凤玲

  副组长:刘 刚

  成 员:市质监局2人、市旅游局1人、市安监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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