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专家组全体会议,经过民主讨论、深入分析,形成专家组考察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建议;
(7)召开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由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考察评估意见,专家发表个人的意见与建议,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
(8)专家组秘书整理评估上报材料并归档。
(六)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的方法
专家组现场考察以深度访谈为主。专家通过与教职工的平等交流以达到对学校的深入了解,访谈内容要注意广度、深度和针对性。要根据考察需要,走访学校相应部门,找相关干部、教师作深入访谈。
专业剖析、说课评课等是深度访谈的一种形式。专业剖析可从学校推荐的特色专业中选择1-2个进行剖析,从行业背景、人才需求、培养规格、培养模式、专业特色、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质量、就业状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度访谈。说课评课可深入教研组(室),与教师充分交流,一是了解教师对课程建设参与的情况、对保障课程教学质量所采取的教学策略以及实施现状,二是考察教研活动的水平、教学改革的深度以及教研组(室)在教学运行与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
(七)指标的评定
1、评估指标体系有7个一级指标,22个关键要素。关键要素中的“说明”是对原因分析切入点的提示。
2、专家个人应根据分工,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深度访谈等现场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科学分析,针对关键要素给出简短评价,并确定该关键要素是否合格(附表6)。
3、在专家个人汇报和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专家组集体对每个关键要素是否合格进行表决,未获全体成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合格”票的关键要素,即为“不合格”(附表7)。
4、专家组在关键要素的评定基础上,对每个一级指标的形成评价意见,评价意见是整体考察评估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各专家组成员在撰写时应体现出针对性和层次性。
5、评估指标体系共7项“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关键评估要素”的评定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若“主要评估指标”下的“关键评估要素”在一半以上(含一半)评定等级为“不合格”,则该“主要评估指标”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其标准如下:
(1)通过。其标准是同时满足:①主要评估指标中,其“合格”数=7;②关键评估要素中,其“合格”数≥18。
(2)暂缓通过。其标准是满足下列其中一项:①主要评估指标中,其“不合格”数≥1;②关键评估要素中,其“合格”数<18。
(八)考察评估结论和考察评估意见
1、评估结论: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关键评估要素进行逐项表决,超过半数的专家同意则该项要素为合格。然后,根据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形成向省教育厅提交的评估结论建议。
2、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
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被评学校的考察评估意见,并在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上由专家组长向学校领导及主管部门宣读。考察评估意见的内容包括: 考察评估工作简述;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成绩、经验与特色;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分析与建议;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等。
考察评估意见要能够反映该校的特点,在分析人才培养工作得失成败的原因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强、具有指导作用的建设性意见和实效性建议,并保证后续指导工作的持续性。避免泛泛而谈、雷同与公式化。
(九)专家组向秘书处报送的存档材料目录
1、人才培养工作考察评估报告
2、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3、附件:
(1)专家组成员名单
(2)评估工作日程安排(附录1)
(3)专家预审意见表(附表1)
(4)专家小组工作日程安排表(附表2)
(5)教师说课记录表(附表3)
(6)专家访谈记录表(附表4)
(7)专业剖析情况汇总表(附表5)
(8)专家个人评定等级用表(附表6)
(9)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附表7)
(十)评估后的整改工作指导
在专家组现场考察结束后的3-12月内,秘书处组织评估专家组成员(3-5名)对学校整改情况及效果进行重点考察,督促、落实整改工作情况,检查、指导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回访指导主要以访谈或座谈的方式进行(时间原则上1天),并形成回访考察意见报秘书处备案。
二、院校评建工作规范
(一)自评准备
1、被评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认真落实“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内涵建设上来。要坚持二十字评估方针,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评估方案和四川省教育厅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自评。
2、被评学校要制订加强内涵建设的总体规划,具体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措施。
3、要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开展高职教育思想的学习讨论,更新教育观念,稳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学校要组织教师和有关人员适时采集并输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所要求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即时性和准确性。要由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管理。
(二)自评工作
1、学校要根据
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与我省的《实施细则》,按照关键评估要素逐条进行对照,认真分析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找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列出不达要求的项目,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实施。
2、整改工作大体告一段落后,组织校内专家按评估指标和关键评估要素自我审定。
3、学校形成经党政领导审定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概况;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与工作过程、工作绩效实事求是地作出基本判断;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分析情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等。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
(三)申报评估
学校提前两个月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光盘9张)、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学校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省教育厅高教处在对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审核后与学校商定具体评估日期,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学校,明确评估的具体事宜。
(四)资料准备
学校重点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整理教学工作的原始资料,保证资料与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实时性。
附录1:评估工作日程安排(供参考)
日期
| 时 间
| 活动内容
| 地 点
| 主持人
|
| 专家组进校
前二周
| 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会同有关人员与被评院校交流,了解学校现状和未来发展远景,针对性推荐评估专家组成员
|
| 教育行政部门
评估中心
|
| 专家组进校
前一周
| 1.学习有关文件
2.专家分析和研究高等职业院校提供的近期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深度访谈提供依据
3.完成专家预审表
|
| 评估专家组组长
评估组秘书
|
现场考察
|
| 第
一
天
| 上午
| 专家组成员报到
|
| 被评院校有关人员
|
下午
| 听取学院院(校)长有关《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分析报告》
|
| 评估专家组
组长
|
晚上
| 专家组预备会议
1.讨论确定考察重点
2.确定评估工作有关事项
3.制订小组工作计划
4.其它工作事项
|
| 评估专家组
全体成员
|
|
第
二
天
| 上、下午
分小组
工作
| 工作
形式
| 深度访谈(主要)
|
|
评估专家组
各小组组长
|
作相关考察
|
剖析专业、说课
|
召开相关会议
|
晚上
| 专家组会议
1.汇总并分析各小组考察情况
2.确定第三天深度访谈的对象,安排有关项目
|
| 评估专家组
全体成员
|
|
第
三
天
| 上、下午
分小组工作
| 工作
形式
| 深度访谈(主要)
|
|
评估专家组
各小组组长
|
作相关考察
|
剖析专业、说课
|
召开相关会议
|
晚上
| 专家组会议
1.根据各小组考察情况,对主要评估指标和关键评估要素进行评议,填写《专家个人评定等级用表》;
2.汇总专家组成员评定结果
3.对专家组考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诊断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4.讨论评估考察意见
|
|
评估专家组
全体成员
|
| 第
四
天
|
上午
| 专家组与学校主要部门领导、学校领导班子交换意见
|
| 评估专家组
组长、副组长
|
评估情况通报会议
|
| 学校相关人员
评估专家组成员
|
| 第四天
| 中午
| 评估结束,专家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