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站期间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被SCI、EI分别收录2篇以上;或在科研工作中完成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重大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经省部级以上鉴定、验收或已报奖。
(二)广东省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流动站在“2005年度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中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含)以上;
2.所在工作站在“2005年度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中的名次应列本省前10名;
3.所在流动站、工作站设站不少于3年,流动站目前在站人数不少于5人,工作站累计进站人数不少于5人。
4.所在市博士后设站单位数量较多,博士后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博士后管理及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区)人事或科技部门。
5.从事博士后管理工作3年(含)以上,熟悉博士后管理工作的特点,在博士后管理工作中有思路、有成效。
6.热爱博士后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性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后管理人员,由所在设站单位负责推荐。
(二)推荐材料包括申请表(附后)、被推荐人获得的各种奖励证明材料和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并加盖所在设站单位公章。
(三)各单位于2005年12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均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四)我厅将组织由有关专家、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定表彰人员名单。
(五)我厅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确定表彰名单。
四、表彰活动内容安排
我厅将向获“广东省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向获“全国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粤人员和“全国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以及在2005年全国博士后站工作评估中成绩优良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具体时间拟安排于2005年12月下旬,与省博士后联谊会年会一并举行。
附件:1.广东省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表(略)
2.广东省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