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构建统一规范的广东版公务员培训教材体系。加强公务员培训教材规划、编审、评估工作。树立精品意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编写一套具有广东特色的公务员培训教材。其中,公务员必修科目为:《培育中国特色公务员精神读本》、《公务员能力建设教程》、《公共管理》、《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公务员初任读本》等。省直各机关可编写2-3门配套的业务培训教材,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审定后实施。教材采取统一版式。加强电子教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教材、网上电子课件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
(七)创新公务员培训方法。根据公务员培训的特点和规律,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加强公务员培训理论和培训方法创新研究,认真总结在公务员培训中创造的新鲜经验。积极推广双讲式、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管理游戏式等现代成人培训方法,采取个性化、差别化培训,使新的培训方法成为公务员培训的主流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培训效果和培训工作水平。
(八)注重公务员培训信息化建设。有效地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为公务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按照公务员培训要求,建立公务员网络培训平台,广泛运用各类传播媒体、电子多媒体、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成果,组织培训课件,推动实时和远程网络培训的开展,加快实现公务员培训资源的共享。
(九)完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调训纪律,按照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公务员培训档案,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定期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新录用的公务员从录用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的,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得提高工资等级。对晋升处级(含处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从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定期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不给予晋升工资等级。对不按规定完成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公务员,定期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当书面报请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破除公务员培训中存在的任务观念,克服工学矛盾,努力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切实改变公务员培训学好与学不好一个样的状况,增强公务员培训的吸引力和约束力,使培训学习的激励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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