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广大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严格按规定做好药品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厉查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有效维持良好的治安秩序
医疗卫生单位是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的重要单位,人群流动性大、治安环境比较复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要高度重视治安管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加强技防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在重要窗口、科室、部门设置监控设施。完善内保工作制度,落实内保工作责任。要关注单位周边地区的治安状态,加强与基层社区组织、公安派出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及时寻求支持。近期内,根据国家部署,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医院周边地区的“医托”进行重点打击。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安全单位”等创建活动。
(六)认真履行好禁毒、反恐等工作的部门职责
认真履行卫生部门在禁毒、反恐等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研究制定本部门“十一五”期间禁毒、反恐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自愿戒毒机构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自愿戒毒机构运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督导各自愿戒毒机构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戒毒治疗行为,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加强与反恐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面上的相关情报和工作要求,及时掌握了解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情报信息,及时反映相关情况,积极参与反恐各项演习,做好人员的物资准备,认真落实各项反恐应急措施。认真履行与平安建设相关的其他部门职责。
(七)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和保障工作
依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在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基本建成医疗救治体系的基础上,以应急能力建设为核心,建设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组织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应急队伍,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在发生影响平安的突发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作出反应,及时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努力把事件的危害和损失控制在最低水平,为平安江苏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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