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控制标准
(一)基本要求
机构设置、人员、房屋和设备符合
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卫妇社发[2004]439号)(以下简称《新筛规范》)的要求。
(二)筛查对象
所有活产新生儿,尤其是高危新生儿。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时间
初步筛查(初筛) :新生儿生后3~5天。
第2次筛查(复筛) :婴儿出生42天内。
初筛未通过、可疑或初筛已经通过但属于重症监护病房患儿等听力损失高危儿,需要进行听力复筛。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环境、方法和步骤
遵《新筛规范》。其中,听力筛查主要采用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或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AABR)。
(五)目标
1个月内进行筛查。对初筛阳性者在出生42天内进行复筛,3个月内进行诊断,6个月内进行干预。诊断、干预方法遵《新筛规范》。
(六)信息管理
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全程为筛查、追踪和随访(2~3年)、诊断及干预提供服务,同时为监测系统提供信息以评估筛查的运作情况。
三、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筛查质量控制标准
(一)基本要求
机构设置、人员、房屋和设备符合卫生部《新筛规范》的要求。
(二)筛查对象
所有活产新生儿。
(三)采血方法、步骤和时间
遵《新筛规范》要求。
(四)检测方法
采用国家推荐的实验方法和批准的标准试剂盒。对于2次实验结果均大于阳性切值的,需追踪确诊。
1、苯丙酮尿症
(1)以苯丙氨酸(Phe)做为筛查指标。
(2)Phe浓度阳性切值根据实验室及试剂盒而定,一般大于120μmol/L(大于2mg/dl)。
(3)采用方法为荧光分析法、定量酶法或细菌抑制法。
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
(1)以促甲状腺素(TSH)做为筛查指标。
(2)TSH浓度的阳性切值根据实验室及试剂盒而定,一般为10μIU/ml-20μIU/ml。
(3)采用方法为时间分辨免疫荧光分析法(Tr-FIA)、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酶免疫荧光分析法(EFIA)。
3、检测质量控制
(1)检测机构须在接到标本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测,并出具可疑阳性报告。
(2)每月向采血机构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
(3)定期参加实验室间能力比对检验,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