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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资源整合及技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项工作由地、县市区煤矿安监、煤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检查中负责督促落实。

  (九)开展煤矿顶板及提升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在顶板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井下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使井下作业人员熟知顶板冒落预兆,增强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二是要在作业规程中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并在现场作业中严格执行;三是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顶板隐患;四是要严格执行巷道日检制度,及时更换断梁折柱,确保支架保持完整,架设牢固。

  在提升运输方面,一是斜井提升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按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并确保有效使用;二是要加强矿车管理,确保各项安全装置正常使用;三是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防过卷装置、过载保护装置和深度指示器,严格执行钢丝绳定期检查制度;四是要改善煤矿运输科技含量,推广使用皮带运输。

  本项工作由地、县市区煤矿安监、煤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检查中负责督促落实。

  三、专项整治的实施步骤

  (一)地区及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矿安监局)、煤管局要按照本方案的分工,立即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二)各县市区对照本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全面开展整治清理,于2009年3月13日前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中第(一)、(七)项上报地区煤矿安监局汇总;第(二)、(三)、(四)、(五)、(六)项上报地区煤管局汇总。地区煤管局要在3月16日前将汇总情况送地区煤矿安监局。地区煤矿安监局要在3月18日前将全区清理情况汇总报行署领导。

  凡涉及需上报省煤管局取消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的,由地区煤管局负责组织上报。

  地区煤矿安监局联系人:钱明友,联系电话:0857-8226005(传真),邮箱:bjdqmjk@163.com。

  地区煤管局联系人:刘启奎,联系电话:0857-8233783,8221619(传真),邮箱:gzbjdqmgj@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及煤矿安监、煤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

  (二)地、县市区煤矿安监、煤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检查结合起来,并按时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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