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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


  七、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区(市)县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全市对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附件1:
  成都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表

序号

排查时间

隐患部位

责任班组

存在问题

排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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