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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
(菏政发〔2003〕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科学技术部、国家质检总局最近联合下发文件,菏泽市被确定为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单位。为了确保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进行,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整体实施,提高全市标准化意识,全面提升我市主导产业整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技术标准试点示范市”为总目标,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立足于菏泽畜牧、林木花卉和芦笋等特色产业,实施技术标准化,带动全市各行业标准化进程,依靠技术标准的配套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总体目标:制定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畜牧、林木花卉和芦笋等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咨询服务体系,促进畜牧、林木花卉和芦笋等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技术标准与科研、标准与专利、标准与管理相结合,研究完善70项技术标准,创建、培育14个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基地,培训600名具有质量工程师资格的技术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二)畜牧、芦笋、牡丹等特色产业技术标准的制订与实施;
  (三)技术标准、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技术标准开发、检测体系建设与实施;
  (四)本地标准化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五)重要技术标准实施保障体系建设;
  (六)引导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的措施;
  (七)技术贸易措施机制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科技、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农业、林业、畜牧、环保和各县区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市技术标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标准化试点工作国家级专家顾问组、技术标准专家指导组和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研究组。各组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汇总情况、落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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