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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重点品种整治。以奶制品、粮、肉、油、调味品、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深入推进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餐饮消费等四个环节的整治工作。加强本地特色饮食及清真食品的整治。开展蔬菜农残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剧毒高残农药,销售带剧毒高残农药蔬菜的行为,提高蔬菜农残抽检合格率。要按照卫生部、商务部等9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加强重点区域整治。加强农家宴、农家乐聚餐场所食品安全的整治。严格落实聚餐场所食品监管责任,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强化食品卫生监督,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区域,要将整治工作的重点下移,集中力量加强对城乡综合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整治力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提高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店食品卫生条件,打击在校园及其周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加强节日食品安专项整治。根据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和旅游旺季的消费特点,加大食品安全巡查和处罚力度,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加强双节期间人民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如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饮料、酒类等的监管。进行市场排查,严禁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在市场中流通。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点及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连锁超市等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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