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贯彻落实国发〔2008〕5号、国发〔2009〕4号、皖政〔2008〕51号及皖发〔2009〕7号等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六、参加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团市委
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做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介绍100名青年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培训城乡劳动者300人。
三、积极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帮助50名城乡青年创业并带动就业。
四、贯彻落实国发〔2008〕5号、国发〔2009〕4号、皖政〔2008〕51号及皖发〔2009〕7号等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五、参加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妇联
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做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介绍100名女性失业者实现就业,培训城乡劳动者300人。
三、积极扶持城乡劳动者创业,帮助城乡20名女性劳动者创业并带动就业。
四、贯彻落实国发〔2008〕5号、国发〔2009〕4号、皖政〔2008〕51号及皖发〔2009〕7号等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五、参加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市工商联
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做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各项政策,帮助民营企业减轻负担,实现民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1000人。
三、贯彻落实国发〔2008〕5号、国发〔2009〕4号、皖政〔2008〕51号及皖发〔2009〕7号等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四、参加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做好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新增小额担保贷款不少于300户、1000万元。
三、继续组织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验收一批“信用社区”。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各项政策,为有关企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金融扶持。
五、贯彻落实国发〔2008〕5号、国发〔2009〕4号、皖政〔2008〕51号及皖发〔2009〕7号等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文件精神,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配套政策并做好新老政策衔接及宣传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