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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发挥统计的作用,关注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学会利用统计指导工作。要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关心、支持统计改革和发展,按季就统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对政府统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调整,按照《统计法》规定应事先征求上级统计部门的意见;对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统计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人员力量、办公条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和保障;周期性普查经费、农业、工业、能源、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投资统计、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服务业监测、城乡住户抽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常规性统计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工作进度足额划拨到位,为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灾后恢复重建统计工作中坚持把民生统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涉及民生统计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数据质量,各县要做好明年新一轮样本轮换的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条件和工作责任,按时落实兑现调查户每月每户不低于60元、调查辅助员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调查补贴;要帮助解决统计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创造良好条件;要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加强基层统计力量。县级统计部门必须为独立的行政机构,并配备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和编制,金川县、壤塘县统计局要在今年1月底前从县发改委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统计机构;各部门、企业、单位必须依法设立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和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台帐,健全有关资料档案,确保原始统计数据的质量;各乡镇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配备1-2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统计人员开展综合统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原始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基层工作规范化。

  (二)加大统筹协调。各县、各部门要把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与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要结合“5·12”汶川特大地震,把经济普查作为摸清灾后经济情况、服务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基础工作,作为确保全国、全省和我州经济普查资料完整性和普查工作连续性的重大举措,作为探索特大自然灾害条件下组织实施大型国情国力调查的重大实践抓紧抓好。同时又要把实施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推进,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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