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联合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建立产学研联合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在江门转化,提升企业竞争力。强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组织各方面力量对引进的关键性、基础性技术和设备进行重点攻关,加快国产化进程。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对于优秀人才及科研团队要给予相对稳定的支持,鼓励自由探索;对于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要结合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通过产学研联合,立足实践培养;对于高级技工要更多地依靠社会力量培养;对于科技管理人才关键是要使其职业化;对优秀的科技成果推广人才和科技企业家,政府要切实落实知识要素参与分配等各项相关政策,保障成果推广与科技创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加强对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加快科学技术对各领域、各行业的渗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组织实施一批“文化科技”、“人口健康”、 “清洁生产”、“公共安全”、“灾害监测预警”、“城市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行动计划,努力推进全市人口与健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生态整治、防灾减灾、社会安全保障、人居环境建设、社会服务和文化体育事业等领域的科技进步。
(九)加强创新文化环境建设。加强创新文化载体建设,推动创新文化的提升和凝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营造城市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创新文化载体建设。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褒扬江门著名创新人物和企业。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江门科技中心的可行性研究,建立科研院所、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创作。设立创新百家大讲堂,办好“五邑论坛”以及院士咨询会,推动创新理论与创新观念的辐射传播。
文化创意平台建设。推动创意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把 “世界(江门)青年大会”、“侨乡华人嘉年华”和“摩托车博览会”等培育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输出与输入。推动中心城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繁荣,鼓励和扶持重点文化产品经营公司、拍卖公司进入国内国际市场,构筑海内外营销网络。
文化产业基础建设。把华侨华人博物馆、美术馆建设成为具有侨乡特色的、标志性的文化设施。要按扩大规模,增加人文景观,充实陈列的原则,抓好陈白沙纪念馆、梁启超故居、良溪古村落和开平碉楼与村落等典型侨乡文化景观建设,以充分发挥我市的名人效应,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江门市自主创新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和支撑条件,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新体制和新措施,狠抓落实,以促进我市科技工作的全面进步。
(一)健全和落实科技政策法规的配套措施。根据国家和省制订的有关科技政策法规适时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要根据新时期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的要求,对一些重大科技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向国家和省立法机构提出立法建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和省的科技工作方针,一是要重点研究制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促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强化政府科技投入的保障和增长,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源对科技活动的投入;促进国际及区域科技合作等。二是要制订有关关键技术研究、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组织和人员权益保障等地方性专项配套政策。
遵循国家和省技术政策所规定的基本原则,联系我市实际,对能源与交通、生态与环保、生命与健康、信息与通信、生物技术、先进制造、农业等重要领域,做出具体分析,提出技术发展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目标,明确鼓励和支持的方向,规范禁止和限制的产业;重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生命健康、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的问题,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