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市应急指挥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在市应急指挥中心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二期工程建设。2009年年底前建成市应急指挥语音调度系统,实现市应急指挥中心对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部署和及时处置;抓紧研发江门应急管理系统,力争在2009年上半年研发成功并逐步推广应用,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快速处置和对全市应急管理资源的有机整合;扩充市应急指挥中心与部门应急平台的联接范围,逐步实现与市安监、交通、卫生、农业、环保、国土、林业、市政、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应急平台的互通对接。
(二)加强县(市、区)应急平台建设。各地在进一步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本地区的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底数,并按照省的要求,全面启动应急平台建设。重点建设监测监控系统。
(三)加强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充分应用江门应急管理系统,以“一网五库”为基础,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及时充实、更新应急平台数据库。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完善日常值守制度。到2009年年底前,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制订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通过对信息员培训等途径,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拓宽信息报送渠道。通过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等途径,拓宽信息报送渠道。
(四)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
四、建立健全“四预”体系
(一)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依法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提高综合预测和预警水平;加大装备建设投入,完善预测预警网络。
(三)加强预报体系建设。完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