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管理责任,保障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

  要把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州、县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目标管理机制、安全保护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文化、公安、民委、林业、国土资源、旅游、宗教事务、工商、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州、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文物保护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逐步提高文物保护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要整合各方面的资金,确保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对我州的投入,加快我州文物保护维修工作的进程。

  三、抓住机遇,积极做好文物的项目申报、审定及抢救工作

  要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全面掌握全州文物古迹的基本情况,科学制定文物保护维修的总体规划;要积极做好文物的申报、审定工作,提高文物保护的级次,争取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使一些重点文物得到有效保护;要加强对文物维修项目的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文物维修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严把施工队资质审验关和项目维修质量关,避免文物维修不当造成的人为破坏,确保文物维修“修旧如旧”,原貌不受损坏;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合理利用文物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与文物保护相结合

  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管理工作方针,坚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把文物资源按照文化旅游的要素进行整合保护利用,着力打造文物景点,展示区域文化内涵,促进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共同发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物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管理机构,充实文物管理人员,严把入口关,新进文物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素质,同时加大对文物管理人才的引进;要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有文物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文物管理队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