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广电局、体育局、文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三)筹备参加中原文化澳洲行、中原文化港澳行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和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的品牌,扩大中原文化影响力。
由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局、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四)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善文艺院团“一团一策”改革实施办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文化娱乐等领域,培育优势民营文化企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六)大力开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三创”竞赛活动,大力开展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由市文明办、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强力推进改革开放
(二十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国企改革和战略重组。加快一般竞争性企业改制退出步伐,完成省直厅局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和省管企业主辅分离。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和大型央企的合作;深入推进煤炭、化工、钢铁、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等行业骨干企业的战略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和运营效率。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十八)积极扩大社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全民创业意见,推动以创业促就业。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继续延长“4050”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动态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支持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减薪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