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3月下旬,在肥东县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
(二)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3月,市和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单位(户)信息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下旬,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4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春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执法支队将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油菜、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6月至7月,市农委将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县区和农资经营市场,加大检查和处罚,进行整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秋季农药市场检查。8-9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水稻、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市县联动,进行交叉检查,并公布抽检结果。
(八)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张厚伦副主任任组长,农业局、法规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局。各县农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农委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农业部门从2009年3月1日开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县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