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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编制2009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及缴纳2009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1、认真做好《名册》编制、公告初审工作。司法鉴定人协会各市联络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名册》编制的初审和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名册》编制、公告申报制度。司法鉴定人协会各市联络组、省属各会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未申报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将视作自动放弃编入《名册》。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行为或被当事人投诉、举报,尚未处理的,暂不纳入名册编制公告范围。对于经查证属实确有过错但尚未达到处罚标准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纳入名册编制公告范围。

  二、会费缴纳事项

  09年度会费缴纳标准按照往年标准执行。即个人会费每人每年100元。机构会费按照基准会费加“三大类”执业类别缴纳。机构基准会费每年2000元,“三大类”机构执业类别在两项以上的(不含基数一项)每年每项业务再加500元。

  今年的《名册》编制公告及会费缴纳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联络组及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名册》编制及会费缴纳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海洋、牛青云

  电话(传真):029-87293916

  电子邮箱:sftjdc@126.com

  附件:陕西省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名册编制申请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陕西省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名册编制申请表
  (   年度)

  机 构 名 称

  申 请 日 期

  陕 西 省 司 法 厅 制

  

机构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机构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箱

 

许可证号

 

业务范围

 

执业司法鉴定人

姓  名

性 别

技术职称

行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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