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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城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二)做好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换届选举前集中对参与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的方法、程序,提高他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程序方法,为换届选举营造氛围,积极引导党员群众在按照真实意愿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三、精心组织,确保社区“两委”班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
  要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核定的社区“两委”职数,严格把握班子成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力争在提高班子整体素质、改善结构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严格选人标准。要引导党员和选民把那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管理和服务能力,认真负责、热心社区工作、群众拥护、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党员和居民选进社区“两委”班子,特别要选准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确系能力强、群众公认、工作突出且身体健康的,可适当放宽。不能将那些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能履行职责、群众意见较大、有违法或违纪行为的人员作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有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原则上不能在同一社区“两委”任职。
  (二)合理确定职数。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两委”职数。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居民户数在3000户以下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核定为5名,3000户以上的核定为7名。“两委”是否设立副书记、副主任由各县(市、区)按照规定自行确定。
  (三)优化班子结构。要切实提高社区“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努力提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社区“两委”中的比例,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梯次配备,“两委”班子中应当至少有1名年龄在35岁以下的成员。在班子成员选配时,既要优化班子结构,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新陈代谢,又要有利于工作的延续。
  四、规范程序,依法有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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