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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卫办[2005]59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和厅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和厅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实现公正、便民和勤政、廉政,更好地为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基本要求: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厅机关各职能处室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厅直事业单位,都必须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其他厅直单位参照本方案,积极推行院(所、站、中心、校)务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的出发点,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模范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步骤,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注重实效,相互配合,积极推进。
  (三)坚持廉洁高效的原则。在强化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上狠下功夫,确保全厅整体效能的发挥和卫生中心工作的完成。
  (四)坚持继承创新的原则。政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行政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强化厅机关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建立公开与监督融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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